關于開展?jié)摻?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
各學區(qū)、園林分局、局直各學校,各教研機構,江漢油田教育集團,各中職學校:
根據《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現(xiàn)將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冊制度
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分為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。凡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,初次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,試用期滿,考核合格,應申請首次注冊。經首次注冊后,每5年申請一次定期注冊。經注冊后,方可在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未經注冊或達不到注冊條件的人員,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,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(職務)。
二、注冊范圍及對象
(一)注冊范圍
潛江市轄區(qū)范圍內公辦普通中小學、幼兒園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、特殊教育學校、教研機構在編在崗教師,依法舉辦的民辦中小學、幼兒園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簽訂有勞動合同關系教師。2024年新招錄人員尚處于試用期,不參加本次注冊。截止2024年10月,已經辦理退休手續(xù)人員,不參加本次注冊。
(二)注冊對象
1.首次注冊人員
(1)2023年新招聘入職人員試用期滿,考核合格,且參加新進教師培訓達到120學時(集中培訓不少于60學時)。
(2)在首次注冊中暫緩注冊或因故未參加注冊,經改正達到注冊條件人員。
2.定期注冊人員
(1)至2024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冊合格滿五年,應參加下一輪定期注冊人員。
(2)在定期注冊中暫緩注冊,經改正達到注冊條件人員。
三、注冊條件
(一)申請首次注冊者,須具備以下條件:
1.我市普通中小學、幼兒園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、特殊教育學校、教研機構在編在崗或簽訂有勞動合同的教師。
2.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。
3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《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,在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師德考核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4.任教兩年及以上人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5.完成相應的繼續(xù)教育培訓任務:
(1)新任教師須試用期滿,考核合格,且參加新進教師培訓達到120學時(集中培訓不少于60學時)。
(2)任教兩年人員繼續(xù)教育學時不少于120學時(集中培訓不少于60學時)。
(3)任教三年人員繼續(xù)教育學時不少于200學時(集中培訓不少于100學時)。
(4)任教四年人員繼續(xù)教育學時不少于240學時(集中培訓不少于120學時)。
(5)任教五年及五年以上人員繼續(xù)教育學時不少于320學時(集中培訓不少于160學時)。
(6)中等職業(yè)學校專業(yè)課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除達到上述條件外,任教滿兩年不到四年的,要到企業(yè)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的時間累計必須達到兩個月;任教四年及以上的,到企業(yè)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的時間累計必須達到四個月。中等職業(yè)學校公共基礎課教師需出具到企業(yè)考察、調研和學習的證明。
(二)申請定期注冊者,須具備以下條件:
1.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。
2.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《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,在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師德考核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3.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4.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(guī)定的360個培訓學時(其中集中培訓不少于180學時)。
5.中等職業(yè)學校專業(yè)課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每五年須有6個月企業(yè)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經歷。
6.身心健康,勝任教育教學工作。
7.能夠認真履行崗位職責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暫緩注冊:
1.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(guī)定的教師培訓學時。
2.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。但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、培訓、學術交流、病休、產假等情形除外。
3.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。
暫緩注冊人員經改正,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,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:對于上述第1條規(guī)定的情形,應繼續(xù)修完尚未完成的培訓學時,但應在尚未完成的培訓學時基礎上增加30個學時的集中培訓;對于上述第2、3條規(guī)定的情形,應當參加60學時的集中培訓,其中師德培訓不少于16學時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注冊不合格:
1.違反《中小學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》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,影響惡劣。
2.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(xù)兩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。
3.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。
4.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。
四、注冊程序及時間安排
(一)申請人網上申報(10月21日-11月1日)
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(www.jszg.edu.cn),通過“網上辦事”欄目下“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”服務入口,點擊“在線辦理”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。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“網上辦事”欄目下的“辦事指南”。申請人網報完成后打印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并簽名確認。
局直單位申請人選擇現(xiàn)工作單位為確認點,各鄉(xiāng)鎮(zhèn)學校申請人選擇現(xiàn)工作學校所屬學區(qū)、分局為確認點,江漢油田教育集團所轄學校、幼兒園申請人選擇江漢油田相關單位為確認點。
(二)確認點現(xiàn)場確認(10月21日-11月8日)
各確認點要仔細審核申請人的注冊材料,登錄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(queren.jszg.edu.cn)認真核對申請人網報數(shù)據,進行現(xiàn)場確認。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《定期注冊確認用戶使用手冊》。
(三)市教育局初審(11月11日-11月22日)
市教育局對各確認點材料進行網上數(shù)據核對及初審。
(四)市教育局復審(11月25日-11月29日)
市教育局對注冊意見進行公示,公示期內有異議的,市教育局組織進行復查。
(五)省教育廳終審(12月2日-12月9日)
五、材料要求
(一)單位應上交材料
1.《潛江市2024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審核一覽表》
2.《潛江市2024年定期注冊材料不齊全人員花名冊》
3.《潛江市2024年定期注冊應注冊未參加人員花名冊》
4.《潛江市2024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擬合格人員公示》
確認點報送加蓋公章的紙質資料各一份,1、2、3電子版報送至教師科郵箱2463955645@qq.com。2、3若無人員信息可不報送。
(二)申請人個人材料
1.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》一式2份。
2.《教師資格證書》原件。
3.所在單位出具的師德表現(xiàn)、年度考核情況證明。
4.繼教學時證明(10月21日-10月31日工作日上班時間在市繼教中心辦理)。
5.中等職業(yè)學校教師除提供上述資料外,專業(yè)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還需提供到企業(yè)或生產一線實踐的證明,公共基礎課教師還需出具到企業(yè)考察、調研和學習的證明。
6.民辦學校(幼兒園)申請人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。
(三)首次注冊人員,網報實名注冊后,系統(tǒng)中無教師資格證書信息,需手動添加證書信息的,需提交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》原件。
(四)江漢油田教育實業(yè)集團所轄學校由江漢油田教育實業(yè)集團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,給出注冊意見并進行公示,市教育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。
六、有關問題的處理
(一)關于同一人員持有多種教師資格證書的注冊問題
1.在九年一貫制學校、完全中學或附設有學前教育的小學任教,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,結合申請者本人意愿,對不超出本校實際辦學范圍的一種類型的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。在獨立建制的普通小學、普通初中或普通高級中學任教,只對與現(xiàn)任教學段相一致的此種類型的教師資格證書注冊。
2.對于持有同一類型多個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,如申請人只承擔一個學科的教學,可對與承擔近三年學科教學任務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注冊。如申請人承擔有多個學科教學,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發(fā)展需要,結合申請者本人意愿,對其中一個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。
(二)低證高聘人員的注冊問題
對于使用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者,屬于不具備“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”情形,不符合注冊合格條件。這類人員應調整到與資格種類一致的教學崗位,或重新申請與任教學段相一致的教師資格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領導,精心組織。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建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機制,成立工作專班,按照規(guī)定時間和要求完成注冊工作。
(二)嚴格程序,規(guī)范管理。各地各校要精心組織,周密部署,嚴格按照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程序,認真抓好申報、考核、材料受理、認定注冊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工作,切忌走過場。同時,要妥善處理好注冊工作中出現(xiàn)的矛盾和問題。
(三)嚴肅紀律,保證質量。對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,不予注冊,并給予警告;已經注冊的,應當撤銷注冊。市教育局將組織專班對各地現(xiàn)場確認情況進行抽查。對學校未如實提供申請人定期注冊證明材料的,責令改正,并對學校責任領導和辦理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。
2024年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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